皮卡解禁一直都是皮卡车主最关注的话题,2019年6月6日,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共同下发《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(2019-2020年)》,除逐步取消限购规定促进汽车消费外,皮卡车型的进一步解禁也被纳入改革的重点项目。
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,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,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。而在今年4月份的发改委文件中,对于皮卡解禁一项有更为详细的解读,内容包括“将皮卡进城试点范围从河北等6省区扩大到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,2020年前,地级及以下城市全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。”
“皮卡进城限制”一直以来是限制皮卡消费的痛点,如今即将在部分城市得到解禁,相信能够进一步促进皮卡的销量,发展皮卡的市场优势。随着中国汽车市场新车销量持续下滑,传统乘用车如轿车、SUV、MPV等的需求下降,一直被忽视的皮卡车有望迎来爆发期。
事实上,对于皮卡的限制远远不止“进城限制”这一项,皮卡在中国被定义为货车一类别,因此会造成限行限速、喷字、贴反光条等问题。而上述这些后续可能会逐步解除,真正意义上迎来皮卡的春天。
早在2018年初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正式实施,皮卡车型与普通货车分开管理,车身喷字、贴反光条的约束也被取消。
新国家标准文件显示,有关喷涂总质量及栏板高度内容公示中,所有货车(多用途货车除外)和专项作业车(消防车除外)均应在驾驶室(区)两侧喷涂总质量;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该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。
而第8.4.2项有关车身反光条标识内容公示显示:所有货车(半挂牵引车、多用途货车除外)、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(旅居车除外)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。
可以看到,两项条例都明确将“多用途货车”排除在外,而多用途货车就是我们常说的“皮卡”车型。
多用途货车的明确释义:多用途货车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、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(含驾驶人)、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、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、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货车。
换句话说,自2018年1月1日起,皮卡车型不在同普通货车一样受到限制管理,车身喷字、贴反光条的约束成为历史。
虽然皮卡仍然属于“多用途货车”,而不是乘用车类别,但很多限制措施都得到解禁,而随着国家地方加快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,皮卡的适用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。
许多网友经常会问,皮卡是否已经全国解禁了?事实上,离真正意义上的解禁还有很远,假如皮卡被归入乘用车类别,那才是真正的解禁。不过诸如取消皮卡进城限制的规定被逐步取消,也算是一种进步的体现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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